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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信托产品会出现本金严重亏损吗?

法信律师团队2个月前 (04-05)法律研究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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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资来说,任何理财方式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一般收益和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也是如此,在打破刚性兑付后,购买信托产品投资会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典型案例为大家做一个简单分析。


▋事件:湖南高速集团买安信信托产品亏损4个亿!


事情发生于几年前,当时湖南高速集团买了安信信托产品“安信安赢42号”,差不多是4个亿,投向于上海一个金融城的项目上,而安信信托持有该项目开发公司45%的股权,到最后该项目出现了暴雷,湖南高速集团无法收回本金与利息,于是湖南高速集团就起诉安信信托,主要诉讼内容为湖南高速集团在购买信托时,安信信托合同承诺该产品为刚性兑付。


2020年8月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湖南高速集团胜诉,要求安信信托赔偿本金加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总计约6个亿。安信信托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是提起上诉到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26号,二审判决结果为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安信信托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湖南高速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湖南高院认为安信信托和湖南高速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是违规刚性兑付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按照二审判决,湖南高速集团无法收回本金与利息,还要承担150万的诉讼费用。

▋ 长期刚兑的后遗症

虽然监管政策明令禁止信托公司对信托产品提供兜底和保证收益的承诺也就是刚兑然而在现实实践中信托公司又不得不接受刚性兑付的行业潜规则这是历史发展的特有阶段然而从法治逻辑来看这两者是不应该共存的
 
刚兑有悖于监管目标的实现而且不利于信托本身的发展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买者自负在长期的刚兑预期的影响之下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时往往不关注风险只关注收益率而一旦发生风险收益很难保证还款
 
这也有悖于法治化的要求违背了利益与风险共存的经济原则强行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信托公司这是不公平的由于刚兑的存在投资者只关注收益率降低了心理预期事实上这种预期应该逐步进行削弱

在现实中信托争议的问题较多而真正进入司法机关裁判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对于一个23万亿的巨大的资管市场而言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有悖于常理。

▋投资信托产品会出现本金亏损吗

对于想要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者来说,此次判决也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对于有信托公司出具兜底函,银保监会的监管态度,一直是非常明确的。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不符合信托的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也违背了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的基本要求。

通过此案例可以看出,信托不再是刚性兑付理财产品,会具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不管是买信托产品还是买理财产品,或者保险产品,千万别再相信任何形式的保本承诺,目前除了存款类产品以外,其他任何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方式都是违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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